《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标准解读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年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安排,由中国包装联合会等有关单位负责对GB/T6543-1986《瓦楞纸箱》、GB/T5033-1985《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箱》两项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原标准”)进行修订,修订后新的瓦楞纸箱国家标准名称为GB/T6543-2008《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以下简称“新标准”)。新标准已于2008年10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

  两年来,笔者接触了上述标准的修订和评审工作,现结合自己的认识与见解,就新标准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解读,供包装业界学习和探讨。

  新标准的修订背景

  包装国家标准是为了保证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可靠、完整无缺、性能稳定而对包装材料、包装容器、包装方式所做的统一技术规定。它是我国包装贸易中合格货品判断的依据,是实现包装产品科学、合理的技术保证,是包装产品进入市场的重要竞争手段。所以包装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整个行业的进步和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仅是包装企业,也是终端用户及检验部门共同关注的大事。

  瓦楞纸箱国家标准也是如此。一个优秀的瓦楞纸箱国家标准,不仅能帮助用户更好地采购瓦楞纸箱、控制瓦楞纸箱的质量,同时也应该促进瓦楞纸箱企业改进质量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实现与国际标准的接轨。然而,原标准已制定了20多年,这期间,我国瓦楞纸箱行业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瓦楞纸箱企业在设备、材料、技术、工艺、检测水平、环境条件及人力资源等方面都有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原标准已与市场实际情况有了很多不相符的地方,有的甚至存在相互矛盾的情况,造成瓦楞纸箱行业标准执行混乱,制约了行业发展。同时,在检测方面,瓦楞纸箱行业也没有统一的量化标准,受人为因素影响过大。因此,为了尽快与国际接轨,新标准的修订迫在眉睫。
  
  新标准的修订依据

  新标准在修订过程中,综合参考了国外瓦楞纸箱工业发达国家的有关标准(如日本工业规格JIS Z1506《Corrugated Shipping Containers》等)、GB/T6543-1986《瓦楞纸箱》、GB/T5033-1985《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箱》、2008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瓦楞纸板国家标准GB/T6544-2008《瓦楞纸板》、使用者和生产者的实际情况及其提供的数据资料等。

  新标准解析

  1.适用范围

  原标准适用范围不明确。瓦楞纸箱包括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和销售包装用瓦楞纸箱、内包装瓦楞纸箱和外包装瓦楞纸箱。严格意义来讲,这些瓦楞纸箱的技术规格要求应该不同,它们所适用的标准也应有所不同,如销售包装用瓦楞纸箱应对装潢、印刷等方面有特殊的要求,但其强度要求比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的要求稍低一些。但是原标准未进行具体区分。新标准主要参照日本工业规格JIS Z1506《Corrugated Shipping Containers》,对新标准的适用范围进行了界定,将其限定在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且指定了合理的技术指标,在标准名称上也更加明确,命名为《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销售用瓦楞纸箱及其他用途的瓦楞纸箱可参考该标准的规定执行。

  此外,由于三瓦楞纸箱的要求与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有所不同,日本、美国等国家的瓦楞纸箱标准体系都对三瓦楞纸箱进行了特殊规定,因此,我国也将单独制定三瓦楞纸箱标准,而在此次修订的新标准中没有涉及。

  2.分类

  原标准按照出口、内销及内装物的贵重程度将瓦楞纸箱分成三类。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原来的划分方法已经不够科学。新标准将瓦楞纸箱按照所使用的瓦楞纸板的种类不同、内装物的最大质量及综合尺寸、预计的储运条件等分为20类,见表1。

   表1 新标准中瓦楞纸箱的种类划分

  ? 综合尺寸指瓦楞纸箱内尺寸的长、宽、高之和
  ? 1类瓦楞纸箱主要用于储运流通环境比较恶劣的情况
  ? 2类瓦楞纸箱主要用于流通环境较好的情况
  ? 当内装物最大质量与最大综合尺寸不在同一档次时,应以较大者为准

  由于瓦楞纸箱的主要功能是保护内装物不受环境(物理环境、化学环境、机械环境、气候环境等)的损坏,因此,在预计的储运条件层面,新标准按照瓦楞纸箱可能遇到的流通环境条件的严酷程度,将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划分为两类:1类瓦楞纸箱(主要用于储运流通环境比较恶劣的情况)、2类瓦楞纸箱(主要用于流通环境较好的情况)。储运流通环境的优劣评定要考虑多方面内容,包括产品的储运时间、运输工具、周转次数、储存地点及气候条件和内装物的承受能力等。但是,新标准并没有对储运流通环境做出一个定量的划分标准,这主要是由于目前还很难确定定量数据,而且瓦楞纸箱企业也不太容易掌握其产品流通环境的定量数据。因此,用户在选择1类、2类瓦楞纸箱时,主要根据自己对产品采用的运输方式、流通环境的理解和掌握来确定,在没有准确把握之前,应该优先考虑比较安全的1类瓦楞纸箱。

  3.物性指标

  从理论上讲,在瓦楞纸箱的物性指标中,最主要的是耐破强度和边压强度,只要这两个物性指标稳定,则整个瓦楞纸箱的物理性能是稳定的。新标准中并没有直接规定耐破强度和边压强度,但其规定的瓦楞纸箱的类别和等级是根据《瓦楞纸板》标准中瓦楞纸板的类别和等级来进行的,例如,利用S-1.1瓦楞纸板制作的瓦楞纸箱为BS-1.1,利用D-2.2瓦楞纸板制作的瓦楞纸箱为BD-2.2等,因此,可以通过瓦楞纸箱代号一一对应地在《瓦楞纸板》中查出耐破强度与边压强度,也可以依照《瓦楞纸板》标准中的第4.3条款“各类级的耐破强度和边压强度可根据流通环境或客户的要求任选一项”来选择正确的瓦楞纸板和瓦楞纸箱。据了解,英国、美国、加拿大及瑞士等国家的运输用瓦楞纸箱相关标准,都只是列出了瓦楞纸箱的耐破强度,因此,我国新标准的部分规定比国际标准更加全面。

  但是,笔者认为新标准规定的耐破强度和边压强度都是最低保证值,因为如果耐破强度和边压强度的值设定过高,则瓦楞纸箱成本较高,不经济;如果设定过低,则又在存储及运输过程中,易被压溃,导致内装物破损。因此,用户在选用瓦楞纸箱时,应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对于内装物本身有一定支撑作用的瓦楞纸箱,应根据产品实际情况,对瓦楞纸箱的耐破强度要求相对高一些,边压强度要求相对低一些,不一定要求耐破强度和边压强度都较高,造成不理性的浪费。

  4.长、宽、高尺寸的设计

  在设计瓦楞纸箱时,其长、宽、高尺寸应尽量与标准托盘、集装箱、柜台尺寸相匹配。为此,应优先选用国家标准《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规定的底面积外尺寸,然后根据新标准中的瓦楞纸箱最大内综合尺寸和内装物最大重量选择合适的瓦楞纸箱,当瓦楞纸箱最大内综合尺寸和内装物最大重量不在同一档次时,应选择安全系数较高的瓦楞纸箱类型。

  5.交货水分

  交货水分是指交易时瓦楞纸板的含水率,一般用瓦楞纸板生产线上瓦楞纸板的含水率来表示。瓦楞纸板是亲水性的,交货水分对其强度的影响很大,而且交货水分会随着外界环境的影响而随时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瓦楞纸板的强度不稳定。因此,它也是瓦楞纸板的一个重要指标,标志着其是否能适应后道加工工序。新标准中规定瓦楞纸板的交货水分不大于14%。然而,由于瓦楞纸板的交货水分是变化的,而且瓦楞纸板交易时是按面积计算,并不会直接牵涉到交货水分问题,所以对客户而言,这种规定仅仅是提供参考,并没有很实际的意义。

  6.型式试验

  原标准中规定,“新设计的瓦楞纸箱或制造瓦楞纸箱的材料有变动或再次投产时,应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的项目……或由供需双方商定”。新标准规定“型式试验项目包括全部的技术要求”。原标准规定“针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改进,直至所试瓦楞纸箱全部合格为止”。而新标准7.3.1条规定,“按本标准要求的各项目对瓦楞纸箱进行单项判定,其中有两项不合格,则该瓦楞纸箱为不合格。若同一项目有两个及以上瓦楞纸箱不合格时,则这些瓦楞纸箱不合格”。

  新标准对型式试验中的抗压试验和冲击试验是否保留也做了考量。

  瓦楞纸箱空箱抗压能力是衡量其本身强度的一个方面,但不是其能否满足储运环境抗压能力要求的唯一判定准则。对于一个包装件来说,其抗压能力与内装物有直接关系,包括内装物的性质和形态(刚性的或非刚性,可否受压等)、装载方式(是否满装,可否起到支撑作用等)。抗压能力只是表示了瓦楞纸箱本身的一个特性,作为选用时考虑的一个因素。因此,新标准保留了抗压试验的规定。

  至于冲击试验,它主要考察的是瓦楞纸箱的抗冲击能力。抗冲击能力不是瓦楞纸箱本身的特性,而是瓦楞纸箱与内装物、衬垫、捆扎等构成的包装件一起发挥作用时表现出来的一种性能。而且瓦楞纸箱的内装物不同,整体装件的抗冲击能力也不同。对于空瓦楞纸箱,该试验没有意义。因此,新标准取消了相关的试验要求,建议对于具体产品的瓦楞纸箱包装,可根据内装物的性质及预流通环境综合考虑是否进行相关试验。

  7.抗压强度的计算

  新标准在附录D中规定了瓦楞纸箱抗压强度计的计算方法。其中D.1规定了瓦楞纸箱抗压强度的计算公式,所有瓦楞纸箱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抗压强度计算公式所得的计算值。瓦楞纸箱抗压强度计算公式如下:

  P=K?G(H-h)/h
  式中:
  P——瓦楞纸箱抗压强度,单位:牛顿(N);
  K——安全系数;
  G——瓦楞纸箱包装件的重量,单位:千克(kg);
  H——堆码高度(一般不高于3000mm),单位:毫米(mm);
  h——瓦楞纸箱高度,单位:毫米(mm)。
  D.2中规定:安全系数K应根据实际储运流通环境条件确定,包括气候环境条件、机械物理环境条件及储运时间等,内装物能起到支撑作用的一般取1.65以上,不能起到支撑作用的一般取2以上。

  此外,由于瓦楞纸箱的承压能力与其内装物的性质、状态等有关,对于那些内装物不能起支撑作用、仅靠瓦楞纸箱承受压力的包装件,其安全系数K应该大些,否则应该相对减少,以节约材料和成本。
  
  链接:《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标准与JIS标准的主要差异

  日本工业规格JIS Z1506《Corrugated Shipping Containers》标准(以下简称“JIS标准”)是日本瓦楞纸箱行业标准,每6年修订一次,在国际瓦楞纸箱标准中具有代表性。我国于2008年10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的GB/T6543-2008《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以下简称“我国新标准”)参考了JIS标准,但在某些方面还是与其有一定的差异。现介绍两者在瓦楞纸箱分类方面的差异。

  (1)我国新标准将瓦楞纸箱划分1类瓦楞纸箱和2类瓦楞纸箱两类,而JIS标准只规定了一类。

  (2)我国新标准在对瓦楞纸箱分类时考虑的是内装物的最大重量。而JIS标准考虑的是总重量,也就是内装物的质量+空瓦楞纸箱的质量+捆扎带等附件的重量。其中,内装物是指产品和衬垫等辅助物。JIS标准的划分方法比较准确,但考虑到我国使用者的习惯,且空瓦楞纸箱质量相对较小,故我国新标准还是按照内装物的质量来分类。

  (3)我国新标准按最大内装物质量和最大综合尺寸将每类瓦楞纸箱分为5个级别,而JIS标准只分成了4个级别。单瓦楞纸箱等级中,我国新标准多出了5kg级别;双瓦楞纸箱等级中,我国新标准多出了15kg和55kg两个级别,而少了50kg级别,这主要是根据我国瓦楞纸箱行业的现实情况划分的。另外,从总体上看,我国新标准的瓦楞纸箱最大综合尺寸要求比JIS标准的要求相对小些。

  (4)我国新标准中,瓦楞纸箱的代号是B,即Box英文字头,而JIS标准用的是C,即Container英文字头,这主要源于两个标准的英文名称。Container比Box的含义要广些,但考虑到我国瓦楞纸箱行业的使用习惯,我国新标准保留了原标准的代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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