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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华市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1 浏览次数:108次发布人:余老板
一、工作目标
按照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工作要求,以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着力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至2018 年年底,婺城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金义都市新区(以下简称“市区”)基本完成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普遍推行餐厨与农贸市场有机垃圾的强制分类;至2019 年底,建立垃圾强制分类收运、处置体系;至2020年底,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市区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二、工作要求
(一)强制实施垃圾分类范围
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二)强制分类方法
强制实施生活垃圾主要分为餐厨(厨余)垃圾(也可称为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4类,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分流处置。近期将有害垃圾列为强制垃圾分类重点,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分类收集容器按照国家标准配置,结合金华市相关标准和要求管理。
1.餐厨(厨余)垃圾(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
餐厨垃圾:宾馆、饭店、有食堂或有集中供餐的单位等产生的易腐垃圾。
厨余垃圾:指家庭、副食品店、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剩菜、剩饭、过期食品、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容器设置
餐厨垃圾设置绿色专用密闭垃圾桶,严禁混入餐具、煤饼、瓶罐、纸屑等难以发酵的垃圾,专人专车清理,尽量避免集中收集点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厨余垃圾设置绿色密闭垃圾收集容器,并标识清楚,做到日产日清。
(3)收运处置
餐厨垃圾必须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建立台账,运送至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处置。严禁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处理。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委托市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或具有处置资质的企业收运和处置。
厨余垃圾收运必须采用密闭车辆,车辆按收运要求喷涂厨余垃圾对应颜色和字样,收运过程中应加强运输过程中地漏和臭气的控制,避免造成环境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