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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燃煤锅炉
发布时间:2017-04-30 浏览次数:40次发布人:徐
近年来,我市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始终把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作为首要任务和最大的民生工程,制定《唐山市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系列专项方案,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深入开展了治企、减煤、压能、降尘、控车、增绿等专项攻坚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全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00天,重污染以上天数37天,pm2.5年均浓度7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改善率达12.9与2013年相比,达标天数增加了94天,重污染以上天数减少了45天,空气质量改善率35.6,提前一年超额完成省达到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率33的任务2016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优秀单位。
据悉,在此次集中行动中,我市被拆除的80台锅炉共59蒸吨,据估算,年可减少燃煤8204吨、二氧化硫53.6吨、氮氧化物39.5吨、烟尘24.7吨。自2013年至今,全市累计淘汰或清洁能源置换燃煤锅炉6424台、12815蒸吨,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87.8万吨、烟尘1.82万吨、二氧化硫2.58万吨、氮氧化物2.24万吨取缔“散乱污”企业28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