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动态
1400吨垃圾掩埋淮河河畔
发布时间:2018-07-31 浏览次数:79次发布人:马伟
1400吨垃圾掩埋淮河河畔
安徽省环保联合会提起的这起环境公益诉讼中,起诉了13名被告,阜阳市永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晓杰是其中一个“关键人物”。
2015年年5月7日,王晓杰与安徽阜阳市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签订生活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后,于同年7月份,与浙江省桐乡市乌镇镇人民政府、桐乡市濮院镇人民政府、桐乡市人民政府梧桐街道办事处、桐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单位签订生活垃圾委托处理协议,由王晓杰负责将该四单位的生活垃圾装船运至安徽阜阳焚烧。随后,王晓杰即通过船只将生活垃圾陆续运往阜阳市淮河水域。
然而,这批生活垃圾并没有被焚烧,而是几经辗转被掩埋。
201510月21日晚,许士谭组织车辆在淮峡码头开始卸垃圾,并将垃圾转运到挖好的坑内掩埋,掩埋均在夜间进行,直至10月26日凌晨方将二船约1400吨垃圾掩埋完毕。掩埋垃圾期间,许广雨、盛祝杰按照许士谭的安排在现场组织卸船、掩埋垃圾。
居民出现头疼呕吐症状
经过连续5天的昼伏夜出的“工作”,垃圾终于被掩埋完毕。但垃圾的恶臭难当,几名参加掩埋的被告都觉得气味太大,就在垃圾上打上了敌敌畏,遮盖臭味。终究这些垃圾是富含有害物质,很快,刘集乡山口村部分村民陆续出现恶心、呕吐、头痛等症状。刘集乡卫生院证实,自2015年10月21日以来,山口村共发现不适病人50多人。
2015年10月25日,凤台县环境保护局接群众举报对现场进行调查、勘验,发现掩埋垃圾处于饮用水源地上游准保护区。凤台县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许士谭、高一、王晓杰、陈景明、许广雨、盛祝杰、詹军等7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9至个月不等,判处詹效香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在被判刑的8人中,有6人都是凤台县人,他们把垃圾千里迢迢接回自己的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