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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的城市生活垃圾是如何进行分类的?
发布时间:2020-01-18 浏览次数:58次发布人:贺经理
在2019年4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要求我省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
其中还统一了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主要可分为四类,它们分别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具体如下。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湿垃圾即易腐垃圾。包括食材废料、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
这些垃圾主要的处理方法要以“资源化、能源化、无害化”为方向,我们可通过焚烧、堆肥法、填埋法、回收有用物质等方式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