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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回收证明?
发布时间:2021-06-30 浏览次数:21次发布人:王先生
1.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注销登记。
2.车辆管理所检验车辆后,符合规定的,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
3.报废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回收报废车辆,经车辆管理所监督车辆解体后,出具《报废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凭《报废车回收证明》向车籍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需要资料
1.《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表》(签字盖章)
2.经办人或理代人身份相关证明
3.单位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前后牌、机动车登记证
报废车辆回收流程
1、汽车进入指定的回收区域
2、检查手续。包括行车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登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车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车主(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附联系方式、确认是否营运车辆,询问车主车辆状态是否正常
3、核查车辆。首先确认车辆是否完整,五大总成及其他部件不能缺少,否则不收;其次核查车牌号、车型、车架号、发动机号是否与登记信息一致,若有一项不否则不予回收(车架号、发动机号必须是凹下去的钢印号)
4、缺件登记。缺失行车证、登记证书、号牌必须有登报声明作废手续(2015年4月1日开始实行),并缺件情况和车主协商一致
5、车辆编号,并在随车手续中标明
6、车身照相(照片必须显示车辆编号及车牌号)、车架号照相(需显示车辆编号)
7、卸车牌,随同车辆一同入库
8、开入库单。将入库单三联交车主
9、整理汽车资料,按编号装订,并登记台账
10、将复印件与所有报废汽车资料交予录入人员,填写手续移交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