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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废钢的一般要求
发布时间:2021-11-30 浏览次数:14次发布人:黎先生
为满足电炉的冶炼工艺、钢水质量、技术经济指标、操作安全等,对废钢的一般要求如下:
(1)废钢中不得混有铝(al)、锡(sn)、砷(as)、锌(zn)、铜(cu)、铅(pb)等有色金属。这些元素在冶炼过程中难以去除,不但会影响钢的纯净度,而且还会破坏钢的质量,造成电炉炉体的损坏,恶化技术经济指标。
②废钢表面应清洁少锈。废钢中沾有大量泥砂、炉渣、耐火材料、水泥等物,会降低炉料的导电性能,延长熔化时间,并会降低炉渣碱度,影响氧化期去磷效果以及侵蚀炉衬。同时还会增加造渣石灰消耗,进而增加电耗,降低生产率。锈是含水的铁氧化物,严重时会降低钢和合金的收得率,增加钢中的含氢量。
③废钢化学成分应明确,限制硫、磷含量。
④废钢中不得混有密封容器、易燃物、爆炸物、有毒物和放射性物质,保证安全,清洁生产。
⑤入炉废钢要有合适的块度,外形尺寸。大块废钢装料时易砸坏炉体,同时容易造成炉内塌料,砸坏电极。废钢尺寸过大,会给装料造成困难,另外,大块废钢在炉内熔化缓慢,影响电耗、生产率等指标。
⑥对入炉废钢中的轻薄料要求是:具有一定的块度、堆比重。块度太小,炉内炉料过于致密,不利于废钢的快速熔化。堆比重太小,无疑要增加装料次数(通常应控制在2-3次为佳),而电炉每少加一次料,可降低电耗10-20kwht,缩短出钢到出钢时间10min左右,明显提高生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