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一废油作坊被查封

营业执照上清清楚楚地写着从事废油回收,实际上却私下加工后对外出售。3月30日上午,来宾工商、公安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城郊的一家垃圾油加工作坊进行查处,当场查到83桶垃圾油。来宾工商以超范围经营为由,将该作坊查封。

当日上午10时30分,来宾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来宾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执法人员,来到来宾市城北区中暖村的一家垃圾油加工作坊。透过半开着的门,只见里面整整齐齐地摆放着许多柴油桶,此时一名男子正在忙着加工。探头进去,浓烈的刺鼻气味令人作呕。原来,院子右边的桶已被垃圾油“吃得饱饱”的,这些油是作坊从来宾各餐饮酒店或下水沟回收后,统一拿到作坊里提炼而成的,细数竟有83桶。

见到执法人员,该男子显得神情紧张,称他只是个打工的,他加工的是垃圾油,屋里那个年轻的女子便是老板娘刘某。对这些油的去处,他称主要销往广东方向,每月运一次,至于每桶单价卖多少钱,由于他才来10多天,情况并不清楚。

在院门北侧的一间平房外,是一个被熏黑的烟囱,从烟囱中间伸出一根长长的铁管。负责加工的男子称,这个烟囱就是用来把水烧成蒸气,然后把热气通过铁管伸到油桶中,将回收来的垃圾油中有用的油层与沉渣分离出来,再把油层注入那些空桶内。通过这个办法,可简单地实现垃圾油加工。

警方找到负责加工的女子刘某,她称这家作坊是她丈夫谭某兄弟俩于去年合伙开办的。回收垃圾油的价格,每桶(100公斤)为120元至180元。他们办有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民警随后从刘某房间里,查到四五本销售和收购的账本。上面密密麻麻地写着销售和收购地点,远至广东茂名、湖南邵阳,近至广西区内各县市,而来宾市一些主要餐馆及酒店“榜上有名”。从账本记录来看,刘某等人获利颇丰,仅从2010年2月18日至7月30日,不到半年时间,总营业额高达15万元,这还不算其他收入。

面对垃圾油的去向,刘某称销往广东,双方还签有协议。当被问起是否有销售单据时,刘某支支吾吾地称,他们没统计。随后,刘某及那名工仔一同被民警传唤去公安机关盘查。

工商执法部门认为,现场这些垃圾油,显然是经过了初加工的,但要直接用作煮菜用油,并端上餐桌似乎不太可能,很可能他们运往外地或本地不知名的地方进行二次加工,至于是否被卖给餐饮业,目前仍不得而知。

来宾工商局有关人士在查询了谭某的营业执照后认为,按执照规定,谭某可允许的经营范围只有废油脂回收,没有加工资质。因此,该作坊属超范围经营,暂时进行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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