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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政策深入引导工业企业限产 从“一刀切”转向“因地制宜”
发布时间:2018-11-30 浏览次数:113次发布人:李志敏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环保限产政策差异化明显且更加严格。
正式对外公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指出,京津冀地区2018-2019年采暖季限产实施范围仍为“2+26”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对钢铁、建材、铸造、有色、化工、焦化等高污染和高耗能行业,不再进行统一的停工限产比例,而是由各个地方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停工限产的范围和时间。
这表明不再“一刀切”式停工限产,而是把权力下放给地方,因地制宜。自“十一”小长假后,长三角地区,临汾、邯郸、唐山、长沙、福建、安徽、陕西等地也先后颁布了采暖季的相关限产政策。
《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指出,将因地制宜推进重污染城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在2017年秋冬季pm2.5浓度超过70微克立方米的城市将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根据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对于限产时间,专家认为:“今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时间或延长,可能是从10月初到明年的3月底。去年的实施时间是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在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比例的要求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要求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左右。长三角地区则要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环保的压力决定了限产只会结构性的调整,而很难出现总量的大幅下降。中银国际证分析师陈乐天分析称:“污染防治的政治要求,对地方政府形成了强约束,因此有激励去配合、甚至扩大限产比例。即使生态环境部赦免限产比例等要求,但是地方政府是否会降低实际的限产比例,仍然要取决于环保任务的压力大小。”
根据美国、英国的整治雾霾经验,环保治理是一场持久战,且需要依靠政策来强制推进。目前,我国的二级浓度限值(即居民区等)是依照who建议的最宽松的过渡期标准制定的,该要求明显低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安信证券诸海滨在其研报中指出:“随着未来标准的提升,大气治理领域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在政策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同时面临考核和督察的压力,预计未来5年内大气治理强度仍将大幅提升。”
监管力度整体趋严
自明确三大攻坚战后,作为其中之一的环保治理、污染防治受到普遍关注。从数据上来看,10月份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增长6.9,比9月份回落0.8个百分点;1-10月份增长6.4,环保政策对高耗能产业的抑制作用比较明显。
陈乐天指出,从生产端来看,工业增加值增速保持平稳,限产政策对实际生产的干扰作用或低于市场的认知,“企业生产会根据市场价格和盈利情况作出理性选择,去年以来虽然限产严厉,但上游产业工业增加值增速保持平稳,或说明企业有暗地加码生产的情况,即使限产时间下降,增产意愿和能力或许也要打一个折扣”。
“长三角区域确实有相关政策出台,但是目前安徽地区天气状况良好,未出现pm2.5不达标的情况,公司也并未收到具体的限产方案。”针对上述长三角地区出台的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位于安徽省以水泥为主营业务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海螺水泥的正常生产、业绩均没受到“限产”政策的影响。